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请通过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资格初审的19名考生按下述要求参加面试。
一、面试相关规定
1.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经济与管理学院将于7月5日和每位考生电话联系,确认考生是否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请携带身份证,报考资料(包括原专业毕业证、学位证)以备查验。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2:30。下午2点在1518会议室进行面试抽签。
面试地点:1518会议室
3.面试内容
(1)核实考生身份信息。了解考生第一学历背景、了解报考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背景及报考其它学校情况。
(2)考生自我介绍。考察考生交流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3)专业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4)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本科表现、潜在能力素质;考察学习能力、科学素养、逻辑思维、推理能力与创新思维等。
(5)思想政治考察: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及思想政治状况。
4.面试要求
(1)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顺序,并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满分为100分,不设起评分。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不超过15分钟(自我介绍、面试问答)。
(4)面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成绩。
(5)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记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妥善保管。
二、录取原则
考生面试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面试应急处理工作安排
考生须自觉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面试。考生无故不参加本次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纪律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联系电话
经济与管理学院:0913-2133019
会计学专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