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14号)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科目
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考科目由考生从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考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考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不公布原始成绩,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分数呈现,并计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首选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一同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即普通类(历史)与艺术类(历史)、体育类(历史)考生共同排列位次,普通类(物理)与艺术类(物理)、体育类(物理)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考生成绩复核工作,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复审办法的通知》(陕招委〔2021〕1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考科目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1)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均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以“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计划属性、生源范围、考生资格、其他特殊要求等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2)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考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保送生,强基计划,香港特别行政区单招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核类单招等提前单独录取招生类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划线办法
1.普通类
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区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区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2.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线、本科和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
3.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测试合格线、本科和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
(4)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
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2.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
艺术类(历史)、艺术类(物理)、体育类(历史)、体育类(物理)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类(历史)、体育类(历史)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历史)志愿,艺术类(物理)、体育类(物理)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物理)志愿。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4.征集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后,各批次各类型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至少组织一次征集志愿。
(5)投档录取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均区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模式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高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是否在陕增加计划,并完成计划调整。我省根据各高校最终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正式投档按执行计划数的100%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同一批次考生填报若干按顺序排列的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投档时,凡第一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投档缺额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如所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未满额,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高校可在比例内就具体投档数量提出书面申请,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因高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00%补充投档。
艺术类本科校考段录取时,我省将填报该段志愿且有关高校校考专业合格(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艺术类本科统考段和高职(专科)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记为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体育类本科和高职(专科)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体育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