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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5-05-05 09:06   审核人: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接待站。
     二、录取时间
     5月18日至22日。
     三、录取办法
     (一)省招办成立专升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
     (二)专升本招生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登录账号和密码另发。工作程序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指南》(详见录取子系统链接指示)进行。
     (三)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四)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根据省招办审批的录取名单签发并直接邮寄考生本人。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在网上下载,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从所在学校领取,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各市(区)招办选派一名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工作认真的在编人员5月11日上午到省招办报到,参加录取工作。
     市(区)工作人员住宿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承担,差旅费回派出单位报销。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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